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实施机构名称 |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
责任处(科)室 |
市场管理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行政相对人权利 |
考生报名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准考证,告知考生考试时间,报考当年有效考生参加笔试考试。 |
行政相对人义务 |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真实资料上交,如若发现虚报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
是否中介机构 |
否 |
【予以批准的条件】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下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等级考试。【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
法律法规名称 | 类型 | 法律文号 | 条款名称 | 制定机关全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法条链接 |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旅游局令第22号) | 规范性文件 | (国家旅游局令第22号) | 第十五条 | 国务院 |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 查看详情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减免收费的情形 |
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收费 |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员等级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1844号) | 每人收取考务费240元 | 无减免情形 |
申报 | 将材料提交至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 |
核税 | 根据征收标准对需要征缴的数额进行核定,并将征缴数额告知缴款单位或个人。 |
缴纳 | 缴款单位或个人执缴款通知单到缴款窗口进行缴纳。 |
完税 | 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凭证交付完成缴纳的单位或个人。 |
咨询电话:0791-88916768
监督投诉电话:0791-88916768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whtbgs@dct.jiangxi.gov.cn